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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医改,看七院价格调整!有降有升!
浏览次数:4268    发表日期:2017-08-25
根据文件要求,我院所有门、急诊及住院的相关费用以缴费时间为结点,即在2017年8月25日24:00前结算,费用按照旧标准执行;2017年8月26日00:00起,医院将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按新的标准收费。
取消挂号费将挂号费并入门诊诊查费
以前到医院看病,首先要挂号,交挂号费及诊查费。此次医改后,将取消挂号费,将挂号费并入门诊诊查费。也就是说,门诊诊查费里就含有挂号、诊查和药事服务等费用。所以,以后看病还需要挂号,因为挂号相当于到医院看病前的报到和排队过程,但挂号时只需要交诊查费即可。
门诊诊查费是用于支付医护人员提供(技术劳务)的诊疗服务的收费项目。本次价格调整,将提高诊查费价格,主要目的在于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服务水平和劳务价值、保障医务人员合理收入,进而引导患者合理分流,选择适合的医疗机构和医生看病就诊。
药品“零差率”销售全面取消外购西药和中成药品加成,实行零差价销售。
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检验价格降低
(一)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项目及降幅:磁共振平均降幅22%,其中的项目降幅各有不同,如磁共振平扫(1.0--3.0T)由720元下降为560元,降幅22%。磁共振增强扫描(0.5--1.0T)由675元,下降为455元,降幅33%。脑功能成象(0.5--1.0T)由550元,下降为455元,降幅17%。
CT平均降幅在10%。
(二)检验项目及降幅:检验项目共有747个项目价格下降,降幅在8%-50%。
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持续改善医疗服务
本次综合改革,上调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手术、护理、中医和康复等部分项目价格。
本次改革后,城市公立医院将要继续巩固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成果。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进一步改善患者就医体验,营造良好人文环境,优化诊疗服务流程。大力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和实名制就医,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多种途径提供诊疗信息查询与推送服务,让患者就医更加高效便捷。深入推进优质护理,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加强药事管理,转变药学服务模式。中医医疗机构发挥中医特色优势,不断改善人民群众就医感受。
以上价格均为省物价局制定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基准价格。
改革后省属城市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床位费可在基准价基础上上浮10%;其他参加医改的城市公立医院床位费可在基准价基础上上浮8%。
手术费价格的制定,是由省卫计委会同相关部门依据手术的难易程度、风险程度等分成了四类,类别越高调价幅度越大。
价格调整有降有升,就医费用负担总体不会增加.
就患者个体而言,因每位患者在就诊疾病、治疗方案、治疗周期等方面存在个性差异,会有不同影响。比如,对于一次诊疗过程以药物治疗为主,或者较多涉及CT、核磁等检查的患者,其就医费用一般会有所下降;若诊疗过程中以技术劳务治疗项目为主,则患者诊疗费用会有一定增加。
门诊患者
对于一次诊疗过程中以药物治疗为主或涉及较多大型设备检查、化验的患者,就诊费用一般会有所下降;
住院患者
诊疗过程中以手术等技术劳务治疗项目为主的患者,费用会有一定增加;
咨询电话
对于新的收费标准,您可以于8月26日以后在价格电子显示屏和自助查询机查询。我院门诊收款处、药局、导诊台均设政策咨询台,随时解答您的疑问。
咨询电话:024-83286149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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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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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您和家人身体健康!
我们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为您提供更优质的诊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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