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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浏览次数:3323    发表日期:2020-01-03
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按照国家、省政府工作部署以及《关于制定辽宁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最高限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医保发【2019】28号)和《沈阳市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方案》(沈医保发【2019】147号)的总体要求,于2019年12月31日24时起,全面实施医用耗材“零差价”,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为了切实落实此项工作,真正做到让利于民,院领导高度重视,主管院长亲自挂帅,缜密安排、认真部署。相关科室加班加点做好数据录入、信息切换等准备工作。
伴随着2020年新年的钟声,市七院顺利完成数据切换工作,至此卫材零差价政策在我院正式实施。此次调整后,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共涉及565项医用耗材,下降幅度达8%,所有允许收费的医用耗材,都有了不同程度的降价,真正做到降低患者就医负担,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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